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原告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东易日盛装饰有限公司、北京欧邦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北京斯普丽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圣象木业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原告与东易日盛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东易日盛公司给付原告装修治理费一万元,原告在收到该款项后撤回本案起诉。
2007年初,原告对位于本市海淀区万柳中路万城华府龙园3号楼的一处毛坯房进行装修,分别与四被告签订承揽合同,委托被告东易日盛装饰公司负责墙面等基础处理和家具的制作安装,委托被告欧邦宝新型建材公司和圣象木业公司提供地板产品及安装服务,委托被告斯普丽商贸公司提供壁纸产品及安装服务。装修完成后,原告委托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装修材料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北京爱尔求室内装修环境监测中心对装修后房屋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室内甲醛、苯、氨、TVOC含量均超出国家标准数倍。
承办法官将上述情况向原告进行了详细地告知和说明。考虑到其将因此遭受进一步的经济损失,原告表示不再申请鉴定。承办法官遂展开了耐心的调解工作,经过不懈地努力,东易日盛公司**终同意给付原告装修治理费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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